關于“網葬”,目前尚無一明確的定義,但從相關專家的意見來看,嚴格意義上的網葬指的應是不保留骨灰,而將逝者的遺像、挽聯、唁電、唁函、悼文等錄入電腦,在網絡上建立墓地,并予以祭祀的喪葬形式。由此可見,網葬本身確實具有諸多優點。不僅能夠避免社會與自然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大大便捷了人們的祭祀需求。也便如此,網葬被有識之士認為是將來殯葬改革的必然方向。當然,任何一種新生事物的成長在存有創新一面的同時,也會對傳統形成某種沖擊乃至破壞。這種既“立”又“破”的特征,同樣體現在了網葬上。網葬的推廣過程,其實也是一種對傳統的揚棄與突破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對傳統文化以及傳統倫理帶來了一定沖擊。其中,如何通過網葬更好地繼承和發展孝道,便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
從我國喪葬歷史的發展來看,自1956年的殯葬改革以來,我國的殯葬方式日益多樣,喪葬禮儀也一直朝簡單化發展。喪禮簡化,確實在人類的殯葬文化史上有著極其重要的進步意義,但隨之而來的也產生了許多負面的影響。有關專家研究發現,近六十年來,由于喪葬禮儀的不斷簡化,已使傳統的孝道觀念受到了強烈的沖擊。作為一種新型的喪葬形式,網葬多少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僅以祭祀為例,目前的網葬幾乎千篇一律的全是上香、點燭以及獻花,形式非常單一,程序也極其簡單,文化含量相當有限。其實,傳統喪禮之所以有著復雜的程序與嚴格的規定,其目的就在于鞏固人倫和培育孝道。換言之,正是通過對繁雜程序的不斷重演,行為主體不斷被灌輸孝道與倫理意識。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孝道意識逐漸內化為行為主體的自我意識。由此,傳統的喪葬禮儀本身具有著很強的文化塑造力。而當下網葬所缺乏的,或者說極難建構的,恰恰是一套既富有時代氣息又飽含文化底蘊的喪葬禮儀。顯然,對于孝道的傳承來說,這是非常不利的。
此外,躬行孝道從來也不是一種完全的自我行為,而是需要一套外在的機制來維系和保障的。一般而言,除政府將其作為主流意識形態自上而下加以灌輸外,在社會層面很大程度上則需要通過輿論來實現。如果一座墓前,常年都有人前往祭祀,香火不斷,往往會被視為后嗣繁盛的標志。相反,如果墓前經年也不見有人拜祭,則往往會被看作是后世絕滅的體現。在這種社會輿論的監督和影響下,多數國人一般都會前往墓前祭拜。如若以此來考量網葬的話,我們就會發現,網葬的實施,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生者的自律來維持的。目前的網絡設計,也很難使祭祀者有一種外在的監督。那么,一旦對逝者的祭奠,全部靠后人的自覺來實現的話,孝道的維持與發揚也就很難有著普遍性的保障。
最后,網葬的推行,如若經營不善,也有可能使孝道異化。我國素有“隆喪厚葬”的傳統,喪禮或祭奠禮儀往往非常隆重以至奢侈。在這種隆重的禮儀背后,所折射出的則是生者家族的實力。我們在現實中往往會看到,盡管生前逝者的兒女可能并不孝順,但在其死后卻不乏有風光落葬的景象。因此,如果將來一旦網葬全面實現,在國人傳統心理的驅使下,在網絡上也必然會出現不同形式的落葬以及祭奠方式。與之相伴隨而來的,則是不同級別的消費模式與競比心態。比如,網絡建墓時所占的空間的大小、墓葬的形式與規格、隨葬品的樣式和大小等等,都會成為網墓經營者借以牟利的法寶。而一旦普羅大眾以此為競求對象,借以爭相炫耀的話,恐怕嚴肅而莊重的落葬場所,可能也會因此變異,大有成為網絡經濟的犧牲品之虞。
當然,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網葬尚在發展階段,理應得到積極地扶持。但是,如不正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未雨綢繆,積極思考對應之策,那么,對于網葬的推行來說也并無益處。在我國,孝道是喪葬文化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任何一種喪葬形式的靈魂所在,如何在網葬的設計上更能繼承與發揚孝道,實際上涉及到了傳統與現代如何接榫的問題。這些問題能否得到有效的解決,直接關系著網葬在未來的推廣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