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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民事〔201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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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
政策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市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好《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7〕29號),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物價局
2018年1月24日
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實施意見的
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好《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7〕29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基本殯葬服務
第二條 基本殯葬服務免費對象
(一)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在本市殯儀館火化的城鄉居民。
(二)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死亡并在本市殯儀館火化的非青島市戶籍的下列人員:
1.未登記戶口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非法收養的除外);
2.無法查明身份并在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死亡的被救助人員;
3.駐青大中專院校全日制非青島市戶籍的學生;
4.駐青部隊的現役軍人、無青島市戶籍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
5.與駐青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在我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1年以上并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
6.公安部門經辦處理的未知名尸體;
7.自愿、無償捐獻遺體、器官或角膜者。
第三條 基本殯葬服務免費項目
(一)遺體接運。是指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使用青島市普通型專用殯儀車進行的遺體接運;專用殯儀車是指由民政、公安交警部門共同認證的遺體接運專用車輛。殯儀車輛由所在區(市)制定相應管理規定,并應向社會公開本行政區域內的殯儀用車服務監督方式。
(二)車輛、遺體消毒。是指車輛、遺體到達殯儀館后進行的消毒服務;
(三)館內遺體搬運。是指在殯儀館內由殯儀職工按照工作程序實施的遺體移動;
(四)3天內遺體普通冷藏。是指使用殯儀館(含殯儀館管理的醫療機構太平間)普通冷藏柜存放遺體的服務(時間不超過72小時);
(五)環保型火化爐遺體火化。是指殯儀館使用環保型火化爐對遺體進行的火化服務;
(六)入殮的普通紙棺。是指殯儀館提供的普通型紙棺。
第四條 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按區域承擔原則
免費對象為本市戶籍的,原則上由其戶籍所在地殯儀館提供服務;免費對象為非本市戶籍的,原則上由其生前單位所在地殯儀館提供服務。具體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由青島市殯儀館提供服務;其他區(市)由各轄區內的殯儀館提供服務。
第五條 基本殯葬服務的免費標準
(一)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免費額度。普通專用殯儀車輛接運320元,車輛、遺體消毒15元,館內遺體搬運100元,3天內遺體普通冷藏240元,普通入殮紙棺280元,環保型火化爐遺體火化700元。
(二)殯葬服務區域內的普通專用殯儀車輛接運遺體實行免費,跨殯葬服務區域接運的,免費的最高限額為320元,超出部分由經辦人承擔。免費對象在戶籍地或單位所在地以外的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內死亡,就近接受殯葬服務的,其遺體接運實行免費。
(三)普通入殮的紙棺。由市統一招標確定供應商庫,各區(市)殯儀館可從市級供應商庫選擇,也可自行組織招標,確定供應商。
(四)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結算按實際發生額在最高免費標準內直接予以免除;選擇基本殯葬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由經辦人支付;對未發生的基本殯葬服務免費項目不退款、不折現、不抵頂。
第六條 資金安排
(一)資金來源。實施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免費政策所需的補償資金由市、區(市)財政在年初預算中安排。
(二)結算方式。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各結算一次。市殯儀館服務市南、市北、李滄和嶗山等四區免費對象所需的基本殯葬服務資金,由四區財政各負擔50%。各區(市)殯儀館服務本轄區免費對象所需基本殯葬服務資金,由所在區(市)財政全額負擔??鐓^域基本殯葬服務所需資金由免費對象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區(市)財政全額負擔。在結算日期前,市殯儀館將市南、市北、李滄和嶗山等四區的基本殯葬服務資金數據報市民政局;各殯儀館將跨區域的基本殯葬服務資金數據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下達結算數額通知,由區(市)民政局向本區(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并撥付相應殯儀館。
第三章 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
第七條 城區公益性懷念堂建設
新建公益性懷念堂應滿足本區域居民20年喪葬的需求,內部設置骨灰存放架,配套安裝必要的防盜、通風、除濕設備,配備消防器材,設立祭奠區。區(市)級公益性懷念堂建成后填報《城區公益性懷念堂驗收申請表》,經區(市)民政部門同意后,報市民政部門審核驗收。鎮(街道)級公益性懷念堂建成后,填報《城區公益性懷念堂驗收申請表》,由區(市)民政部門審核驗收。
第八條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鎮(街道)、村(居)新建農村公益性公墓要以臥碑安葬、樹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為主,地表不留墳頭、不立碑。臥碑的碑長不超過60厘米,碑寬不超過50厘米,厚度不超過15厘米,傾斜度不超過15度,每個墓穴不得超過0.5平方米,雙穴不超過0.8平米,墓穴間距不得大于60厘米,墓區綠化覆蓋率不得低于75%。原則上每個新型社區要新建設1處,公墓建成以后只能用于本社區戶籍居民安葬需要,禁止對本社區以外居民開放,嚴禁對外銷售。建成后填報《農村新型社區公益性公墓驗收申請表》,由區(市)民政部門審核驗收。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在建成公益性懷念堂(通過購買社會服務)滿足轄區居民安葬需求之前,三區的戶籍逝者骨灰仍享受在市殯儀館1年免除60元寄存費的惠民政策,超出部分由經辦人承擔。2020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該免費政策。
第四章 生態安葬
第九條 海葬紀念廣場建設
海葬紀念廣場建設由各公墓單位提報規劃建設方案,報所在區(市)民政局審批備案,建成后填報《青島市海葬紀念廣場驗收申請表》,由市民政局審核驗收。
第十條 樹葬、草坪葬示范地建設
樹葬、草坪葬示范地建設由市九峰陵公墓和西海岸新區城市公益性公墓提出建設方案和規劃,報市民政局審批備案。建成后填報《青島市樹葬、草坪葬示范基地驗收申請表》,由市民政局審核驗收。
第五章 資金和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資金管理
各區(市)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規范。
對違反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加強檔案管理
各殯儀館要加強殯葬業務相關紙質證明材料的整理,及時完善紙質檔案,并將有關信息錄入青島市殯葬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電子檔案并進行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青島市民政局、財政局和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細則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青島市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免費資金結算簡表;
2.跨區域基本殯葬服務資金結算表
3.青島市海葬紀念廣場驗收申請表
4.青島市樹葬草坪葬示范基地驗收申請表
5. 城區公益性懷念堂驗收申請表
6. 農村新型社區公益性公墓驗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