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發機關:青島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17-12-08
編 號:青政發〔2017〕29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殯葬服務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殯葬服務需求為核心,加大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產品供給,推動生態、人文、惠民殯葬相結合,確保實現人人享有公益性殯、葬、祭三位一體的基本殯葬服務。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基本公共殯葬服務體系。主要目標: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建成滿足轄區居民20年殯葬需求的公益殯葬設施;建立海葬、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獎補政策,推動生態安葬率達到30%。
二、主要任務
(一)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青島市殯儀館和城陽區殯儀館服務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居民,城陽、黃島、即墨、膠州、平度、萊西等區(市)殯儀館服務本區域居民時免除普通型專用殯儀車遺體接運費,車輛、遺體消毒費,館內遺體搬運費,3天內遺體普通冷藏費,環保型火化爐遺體火化費,入殮的普通紙棺費等六項基本服務項目費用。費用免除不折現、不折抵。
(二)加大公益殯葬設施建設力度。堅持屬地責任,各區(市)政府根據已有安葬設施情況和未來需求預測,把握總量、擴大增量、優化存量,科學規劃建設滿足本轄區20年安葬需求的公益殯葬設施,在滿足轄區居民新增骨灰安放需求的基礎上,解決城市規劃區內遺留墳地亂埋亂葬問題。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各選址建設1處公益性懷念堂或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滿足本轄區居民安葬需求。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青島高新區以街道為單位,原則上每個街道各建成1處滿足本轄區居民需求的公益懷念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城區各建1處滿足本轄區城區居民需求的公益性懷念堂。區(市)和街道分擔建設費用,格位建設數量根據本地區未來20年死亡人口數進行評估測算,市級財政按每新建成1萬個格位給予10萬元獎補的標準進行補助。對城市建成區內原有傳統墓葬區進行規范化、生態化改造,不再新建公益性公墓。
充分利用歷史形成的墓葬點,整合現有的農村公益性公墓,按照1個新型農村社區集中建設1處,尊重當地民俗、符合中國傳統殯葬文化的原則進行,實行臥碑,并植樹綠化,每新建1處,市級獎補1萬元。
(三)建立海葬、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獎補政策。大力推行海葬,規劃建設5處海葬紀念廣場,為參與海葬的家屬提供祭奠場所。在市九峰陵公墓、市福寧園公墓、嶗山區福海園公墓、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公益性公墓、即墨區仙鶴陵公墓各建設1處海葬紀念廣場,其中,在市九峰陵公墓、市福寧園公墓建成后,由市級財政補助各公墓50萬元;其他3處建成后,由所在區(市)政府采用以獎代補方式獎勵各公墓50萬元。
建設樹葬、草坪葬示范基地,推動樹葬、草坪葬落地。在市九峰陵公墓和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公益性公墓各建設1處樹葬、草坪葬示范基地,鼓勵引導廣大死者家屬采取綠色葬法安葬骨灰,建成投入使用后由市級財政各獎勵50萬元。
加大海葬、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的獎補力度,對參與公共海葬、樹葬、草坪葬并具有青島市常住戶籍的逝者家屬,免除其參與相關安葬活動的基本費用。
三、加強公益殯葬設施建設管理
(一)規劃布局。各區(市)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強化規劃引導,由民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規劃、林業、環保等部門,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于 2018年上半年完成本區域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規劃布局。主城區的殯葬設施建設規劃,由各區負責編制,市民政局、市規劃局負責匯總確認。
(二)審批程序。鎮(街道)、村(居)建設或改造公益性殯葬設施,要按照《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審批和備案。區(市)建設公益性懷念堂,要按照《關于加強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魯民〔2014〕85號)等文件要求,由政府投資建設,區(市)民政部門審批并負責管理,報市民政局備案。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在選址、占用土地等方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建設前必須對是否影響社會穩定進行論證和風險評估。
(三)土地使用。區(市)公益性殯葬設施屬于非營利性服務設施,對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所占土地,由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鎮(街道)、村(居)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所占土地,要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盡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貧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
(四)運行管理。區(市)公益性懷念堂由區(市)民政部門直接管理,鎮(街道)、村(居)公益性殯葬設施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區(市)民政部門實施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屬地責任,把滿足本轄區基本公共殯葬服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民政部門要發揮殯葬主管部門職能作用,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標準和審批程序,配合規劃部門編制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規劃,推進殯葬改革,加強對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管理的指導和協調。
(二)加大投入,確保按期完成。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基本殯葬設施建設納入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年度建設任務安排好年度預算,落實生態安葬的獎補政策,推動生態安葬參與比例逐年提高。
(三)整合服務資源,豐富和完善殯葬服務供給。堅持殯葬服務事業單位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的主導地位,同時積極引入競爭機制。對于能夠由政府購買服務或由社會資本提供合作的,要制定相關指導目錄,有序引進有實力的社會力量參與殯葬服務。通過互聯網、物聯網等手段,整合殯葬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手段,滿足群眾個性化、多樣化的殯葬服務需求,打造殯葬服務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新途徑、新模式、新業態,創造智能便民、陽光透明、規范有序的殯葬服務市場環境。
(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機制。加強目標管理和考核督導,通過明察暗訪、群眾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對基本公共殯葬服務工作成效進行評估考核,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黨員干部要帶頭參與基本公共殯葬,帶頭參與生態安葬,帶頭推行喪事簡辦,帶頭文明低碳祭掃,主動做殯葬改革的踐行者、生態文明的推動者、文明風尚的引領者,以正確導向和行為示范帶動廣大群眾轉觀念、破舊俗、立新風。
本實施意見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青政發〔2012〕18號)有效期延長至2018年3月31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