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是社會習俗人文領域的一場革命,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是一項長期性的社會人文系統工程,被稱為繼“宅基地”、“計劃生育”工作后的第三難。殯葬改革工作的重點在鄉鎮基層,難點也在基層,民情俗事的文化根深蒂固,制約了殯葬改革工作的步伐。近年來,在上級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民政部門的高度重視下,殯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得到了全社會的認可,綠色殯葬、生態殯葬,文明治喪的社會風尙在基層逐步形成,喪葬陋習治理也取得質的飛躍。常熟市通過一年多的實質性殯葬改革搬遷工作,不僅解決了全市百姓的殯葬行為,更重要的是轉變了人們殯葬觀念和意識,搬得徹底,把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協調統籌發展。
雖然我市殯葬改革工作搬遷的很徹底。可是回顧殯葬改革搬遷歷程,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一是現有法律和地方性法規性缺位,《殯葬管理條例》賦予基層民政權力太少,大多事項只能睜一眼閉一眼,萬不得已影響較大的,通過法院來強制執行,政府干預。加上近年來,一味講經濟,發展經濟,部分群眾出現道德上滑坡,借搬遷作為斂財機遇,地方性法規缺位,群眾沒有對照依據,群眾獅子大開口,政府無從著手,不敢碰,嚴重阻礙了殯葬改革步伐,使得本來就顯得疲軟的殯葬改革機制更加軟化,殯葬管理效能大打折扣。二是鄉鎮部門間配合聯動不力,不管從國家級還是省市級的文件通知中明確規定了民政、公安、國土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到了基層從實際工作中發現,部門聯動很難落實到位,民政部門僅靠3-5人孤軍奮戰,成為一紙空文,散墳亂埋無人管現象,公益性村級小公墓出現變相買賣,穴位占地面積超限濫建無序發展屢見不鮮,成為群眾學樣標桿,對著干的不良殯葬風尚嚴重影響殯葬改革的推進。三是傳統觀念根深蒂固,殯葬已經形成了一種以“入土為安”、“死者安息”為內容的禮儀人文觀念根深蒂固,鎮村兩級領導重視不夠,在制訂的工作規劃或村規民約制定中,基本上沒有殯葬改革的內容,新農村建設也忽略了殯葬改革的空間,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沒有把綠色、生態殯葬與農村傳統的“孝”文化有機結合起來宣傳,導致與群眾的意愿存在有距離感,讓群眾從思想和心理上難以接受,嚴重阻滯殯葬改革的進步。存在不足是客觀的,我們可以用支塘鎮蔣巷村常德盛書記說過一句話,“天不能改,但地一定要翻一翻”的敬業精神,用于殯葬改革之中,全力倡導厚養薄葬、文明殯葬、生態殯葬,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長存于群眾心中。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口流動和老齡化進程的加劇,對綠色殯葬、生態殯葬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本人認為應該引導全社會參與殯葬改革工作,建議如下:
(一)責任明確,營造氛圍。要繼續通過各類先進的、科學的宣傳載體和各類社會組織的力量,加強惠民殯葬、文明治喪、綠色生態殯葬的政策宣傳,讓厚養薄葬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落實“一把手”負責制,俗話說“老大難,老大難,老大突出萬事不難”這是我們實際工作中悟出的寶貴經驗,需要沿用。
(二)加大土地整理,加快散墳整治。要通過規劃,合理調動部門職能聯動、能動作用,特別是在加大土地整理、水利規劃和復耕復墾契機,早謀劃、講方法、尋出路加快區域性散墳整治搬遷力度,樹典型,推廣成功經驗,為推進綠色生態殯葬添彩,開辟新途徑。
(三)創新管理,提升服務。在我們周邊,大部分基層鄉鎮加快殯葬設施建設,當地政府要創新管理,結合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在惠民殯葬上多做文章,要通過管理科學化,服務現代化,流程網格化,操作人性化推進殯儀中心等惠民殯葬公益項目配套建設,大膽嘗試引進社會力量和培育孵化社會組織的參與,一條龍服務,千方百計為群眾提供便利,實現殯葬服務主體的多元化,服務方式的多樣化,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虞山鎮金山社區 劉 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