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民政局、高新區社會事務局,青島市革命烈士紀念館: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祭掃日,為深切緬懷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社會主義事業英勇犧牲的烈士,繼承發揚優良傳統,進一步在全社會弘揚烈士精神,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山東省民政廳關于清明節期間廣泛開展紀念革命先烈活動的通知》(魯民〔2009〕21號)精神以及《民政部關于在清明節期間開展烈士紀念活動的通知》(民電〔2013〕29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烈士紀念活動組織領導
開展烈士紀念活動,弘揚烈士精神,是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重要內容,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現實需要。各區(市)民政部門要充分認清開展烈士紀念活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周密組織,集中力量抓好清明節期間的烈士祭掃活動。要成立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明確活動內容、時間安排、職責分工,確保紀念活動安全有序、萬無一失。加強組織協調,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精心實施,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群眾參與的局面。烈士紀念活動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精心籌劃群眾樂于參與、便于參與的群眾性紀念活動,建立健全烈士祭掃制度和禮儀規范等相關規章制度,確保人民群眾充分參與,確保我市烈士紀念活動深入持久有序開展。
二、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和紀念活動
各區(市)民政部門要緊緊抓住清明期間的有利時機,充分利用烈士紀念設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等紅色資源,深入開展烈士紀念活動。對機關、團體、部隊和企事業單位集中組織到烈士紀念設施開展祭掃活動的,要根據不同群體的實際,密切配合安排組織好紀念儀式;對自發到烈士紀念設施祭掃烈士的社會公眾,要認真組織引導,相對集中地組織紀念活動,確保紀念儀式莊重肅穆。要采取專題展覽、烈士英雄事跡宣講、紅色經典影視展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烈士精神和優良傳統。要積極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在烈士紀念設施內開展重溫入黨入團誓詞、種植紀念樹等主題教育活動。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網上祭奠活動,青島市革命烈士紀念館要不斷充實青島英烈網相關內容,為社會各界瞻仰革命烈士提供更便捷的祭奠形式,祭祀英烈、寄托哀思。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利用宣傳工具,開辦專欄、專題,集中展播、展映宣傳先烈精神的文藝作品,刊載反映先烈事跡的文章、史料,廣泛開展烈士英雄事跡宣傳活動,在社會廣泛營造緬懷烈士、崇尚烈士的濃厚氛圍。走訪慰問革命烈士家屬,切實抓好相關撫恤優待政策落實。動員社會各界積極為烈士家屬送溫暖、獻愛心,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烈屬的良好社會風尚。
三、認真細致做好祭掃接待服務工作
清明節前,各區(市)民政部門要組織專門人員對所有烈士紀念設施的烈士墓區、骨灰堂、紀念館和園區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瞻仰祭掃環境整潔優美、莊嚴肅穆。各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要認真制定接待服務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分工,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有針對性地組織講解員專業培訓,扎實做好祭掃接待服務各項準備工作,各區(市)民政部門要按照民政部下發的《關于做好烈士親屬祭掃接待工作的通知》(民電〔2010〕30號)要求,認真做好祭掃接待工作,確保烈士親屬祭掃活動安全、有序、文明、節儉。要進一步完善祭掃服務工作規范,設立便民服務項目,開展微笑和人性化服務,以誠懇熱情的態度為廣大烈士遺屬和人民群眾提供滿意的接待服務。烈士親屬有組織祭掃的,由烈屬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負責組織,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門負責提供住宿及當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務;不提倡烈士親屬自行前往,不了解情況已自行前往的,原則上由烈士安葬地縣級民政部門接待。
各區(市)開展紀念活動情況請于4月8日前報市局優撫處。
2013年3月26日